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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给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首先祝贺你圆满完成学业,即将进入新的人生阶段。为了便于每一位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现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的凭证。200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现在已经开始,近期,我们将把《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发到你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你及时落实组织关系转往的党组织,仔细填写《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信息资料,我们将凭此信息为你开具相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希望你依据以下提示主动配合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做好这项工作。

一、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1、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和准备在新的学校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应当与新的接收单位取得联系,询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该如何填写。

2、拟将组织关系随同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的毕业生党员,本人应该与要转入的党组织取得联系,确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具体接收的党组织名称。

3、转往父母家庭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农村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一般写所在地的县级及其以上的地方党委组织部。

4、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同学虽然没签协议,但是在别的城市找到了工作(仅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证明),如果用人单位能够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可以把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

 5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二、正确认识党员组织关系与党员材料的转移 

1、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入党材料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视同党员的“户口簿”,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就要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时的证明文件,通常也称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当党员因工作调动,从某一党组织转到另一个党组织,必须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党的组织关系而不是凭放在档案里的入党材料。

2、党员的入党材料装入党员本人档案,随着档案的转移,一些党员同志认为自己的党组织关系也随着档案转入了档案所在地。其实不然,两者是可能在异地。

3、党员组织关系与学籍档案的去向不相同时,预备党员可以向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出申请,入党材料不装入个人档案内,单独的党员档案,密封后由本人自带,妥善保管,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及时交给新转入的党组织,供预备党员转正时党组织使用方便。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本人指定可靠的人代领或机要邮递转递。毕业生党员要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得丢失。

2.毕业生党员到工作单位后,要及时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递交党组织,介绍信不能超过有效期。

3.对所去的工作单位不详,工作单位所在的省、市、县的单位的隶属关系不清楚的,或由于工作单位发生变动,党员本人应及时在有效期内,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退还学院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4.对于超出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限的,学院一律不予重新办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超过时间不接转组织关系,又不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超过6个月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请各位毕业生党员到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按照《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中的内容逐项认真填写,并于616之前由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集中报党委组织部,并由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派专人到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

祝各位同学一路顺风,在新的起点大展宏图!

                   

                  四川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8522   

本新闻发表于:2008-5-22 15:21:48<%=rs3("dateand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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