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动态 — 关于做好200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新闻搜索

请输入要搜索的内容:

 
   关于做好200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中共四川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做好200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做好今年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党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现将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育,扎实做好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代表了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是党员身份的标志;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到哪里,党员的组织关系就落到哪里。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阅读组织部给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并在6月初安排一次专题组织生活,学习党内生活基本常识和有关党务工作基本知识,对毕业生党员进行离校前教育,让他们了解党的组织生活纪律、熟悉党内有关规定和转移组织关系的要求等内容,防止毕业生党员离校后,成为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口袋党员”和“无家党员”等新情况新问题出现。因此,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工作,确保今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完成。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

为了便于党员的教育、管理,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不保留在学院,特殊情况需保留在学院的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同意,并报组织部审查方可。

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工作单位党组织;如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若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该机构的党组织(毕业生党员应事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落实好组织关系转去的党组织名称;就业单位不等于党组织接收单位)。

三、认真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1.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是作好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重要基础。毕业生党员要对自己去的工作单位有无党组织、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属于地方党组织或系统直属党组织管理)等情况了解清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每位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所转移去的单位进行核实,特别是单位所在的省、市、县,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及单位党组织全称。

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中内容要逐项填写,对党员姓名、入党时间、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党费交纳时间(统一交到20087月)、所去单位的省、市、县,单位党组织的详细名称等内容,要进行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清楚、无误。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安排责任心强、书写工整的同志认真细致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四、办理程序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组织关系转移的毕业生党员,一式两份(一份交组织部,一份党总支自留),分类造册。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派认真细致、责任心强、书写工整人员23名到组织部填写本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各系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时将开好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并将发放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情况报学院党委组织部。

五、时间安排

1.6月261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2.6月16620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派党员到学院组织部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3.6月12626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造册到组织部提取毕业生党员档案,毕业生党员档案保存在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要进行统一清理,做到准确无误的将毕业生党员的党员材料装入人事档案。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在组织部的网页资料栏下载。

附表:

1.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正式)党员转移(市外)登记表

2.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预备)党员转移(市外)登记表

3.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转移(市内)登记表

 

四川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8522

 

本新闻发表于:2008-5-22 15:25:21<%=rs3("dateandtime")%>

  ©2004-2005 四川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marmot